據《商品說明條例》,販賣或管有應用偽造商標貨品作售賣用途,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賣家阿志(左)交貨時,直認索袋是侵權產品。

記者放蛇買到的索袋。

在手機社交平台,有不少售賣索袋的貼子。

海關經常搗破侵權活動。

加強執法
莊小姐(學生):「政府有必要加強網上侵權貨品執法,以免情況惡化。」

劉小姐(學生):「自己都試過買,但係唔知可能犯法。」

大學生自製侵權產品,公然在網上銷售。近期索袋再度大熱,由於製作簡單,不少人可輕易自家製作,社交平台更充斥大量售賣懷疑侵權的索袋貼子。本報記者放蛇購買冒牌索袋,發現當中有賣家竟然是大學生,自稱趁剛過去數月,自家印製侵權索袋出售賺外快,還辯稱「好小事之嘛,唔使擔心版權問題。」惟法律界人士警告,無論出售侵權物品的形式大小,或時間長短,均屬違法。

現時網上銷售產品林林總總,當中不少屬懷疑侵權產品。記者發現這些產品中,不少都屬自家製產品,其中近年大熱的索袋,只需在白色的布袋上以熨畫印上圖案,製作簡單快捷,促使不少人自家製索袋銷售圖利。記者在社交平台搜索「索袋」兩字,已有多達三萬多個索袋出售貼子,大量疑似侵權索袋任君選擇,更有賣家提供「來圖印袋」、「圖案任揀」等服務,每個索袋售價介乎三十元至九十元,視乎圖案的大小而定。

記者透過智能手機通訊軟件WhatsApp向其中一名賣家要求買索袋,賣家在半小時後回覆稱無問題,記者問他是否可在袋上印有迪士尼標誌的米妮老鼠圖案,賣家稱沒有問題,收費九十元,要記者將費用存入指定銀行戶口。

家中熨斗印製

數天後,賣家通知記者已印製完成,並相約翌日下午在東涌港鐵站外交收,賣家是一名二十多歲的年輕人阿志(化名)。阿志坦言自己是本港一間大學的學生,他說:「諗住賺啲外快,兩、三個月前已經自己印索袋出嚟賣,生意都唔錯,每個袋賺到幾十蚊。」他自言索袋製作過程十分簡單,其實冇乜難度,自己買紙,用熨斗印製,喺屋企做都可以。

雖然明知採用的熨畫及製作索袋都屬侵權行為,但阿志頗不以為然,「好小事之嘛,有乜好驚,可能其他人喺廠大量製造,咁就會驚囉,其實依家都有好多人印o架﹗」記者訛稱有幾名朋友也想印卡通袋,但憂慮版權問題,阿志顯出一副老手模樣,大派定心丸謂:「呢啲生意好細型,唔使擔心版權問題。」

小規模亦違法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無論侵權行為屬小型或大型,犯法就有機會坐監及罰款,刑罰視乎出售的數量及歷時多久。海關發言人指出,由一○年至今共接獲一千四百一十宗透過網絡平台出售冒牌物品的投訴。據《商品說明條例》,販賣或管有應用偽造商標貨品作售賣用途,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葉國謙表示,盜用註冊商標,侵權者不但侵犯原創人的創作意念,更觸犯刑事罪行,呼籲大學生要尊重知識產權,勿以身試法。本報曾將相關賣家的貨物圖片送交迪士尼,要求查證相關賣家所售的索袋是否侵權,迪士尼發言人指出,單憑相片難以肯定該等貨品是否侵權,故不會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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