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規定只要收受禮物嘅價值超過二千元,就要向行會申報。身兼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廖長城早喺今年三、四月期間,收到五星級酒店送贈嘅生果籃同禮物籃等,已急急腳作出申報,事隔約半年後,佢喺中秋節前夕,又收到合共九份形形色色嘅禮物,包括罐裝鮑魚、瑤柱、花菇、奇異果同三藩市特級甜櫻桃等,當然唔少得應節嘅雙黃白蓮蓉月餅,同埋迷你金腿五仁月餅啦。

設計圖片及對白

其中以罐裝鮑魚為例,我哋翻查資料顯示原價係三百八十元,合計兩罐係七百六十元,理論上都未超過申報禮物金額上限,但廖長城都唔理得禮物價值幾多,亦自言對於禮物價值多少都不詳,收到幾多禮物就一併申報,並註明全數捐予「恩情護老中心」,係間有參加護養院宿位買位計劃嘅機構。連串行動似乎反映,寧濫毋缺嘅申報作風開始抬頭,我哋曾致電佢求證,但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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