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社民連四名成員聯同其他社運人士被控非法集結一案,其中一名被告楊匡原否認控罪,但昨日突然在東區法院與裁判官「講數」,提出如果他認罪,可否在候判期間獲保釋離境與妻子外遊度蜜月;裁判官對楊匡此舉感到錯愕,力勸楊先與妻子冷靜商量清楚才作決定,今天再開庭處理其申請。楊在庭外向記者直言,在公義審訊和蜜月旅行之間,他會選擇蜜月旅行。

楊匡為與妻子外出度蜜月,打算改變立場認罪。

沒有律師代表的楊匡昨向裁判官透露欲保釋離境的原因時說,他計劃在十月中至十一月中與妻子往泰國、越南及內地蜜月旅行。裁判官聞言即面露錯愕,向楊解釋指認罪與保釋是兩回事,而且觸犯此控罪或可判監,力勸他先與妻子商量清楚。另一方面,裁判官因應其中一名控方證人要到十月底才能出庭作供,遂將其餘各被告的審訊押後至十月廿八日續審。

七名被告分別為黃浩銘(二十五歲)、張錦雄(三十八歲)、吳文遠(三十六歲)、楊匡(四十六歲)、馬雲祺(十九歲)、利建潤(三十四歲)及黃俊珏(三十四歲),他們被控於去年四月一日,在中聯辦附近非法集結。其中利建潤及黃俊珏早前已先後獲准以簽保守行為了事,餘五人則否認控罪。

案件編號︰ESCC 1890,309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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