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交通事務局一名統籌駕駛執照及車輛工作的主管,疑向駕駛學校人員索取利是和禮物,被廉署拘捕,案件移送檢察院處理。

交通事務局一名主管懷疑向駕駛學校索取利是及禮物。(本報澳門傳真)

廉署發現一名駕駛學校外勤人員於農曆新年期間,前往交通事務局辦理申請手續時,局內一名公務員向該外勤人員,暗示要利是及糖果。駕駛學校翌日透過同一外勤人員給該公務員十四封每封一百元的利是及一盒朱古力。該公務員自己保留兩封利是,其餘十二封派給其他同事。

涉案公務員負責統籌駕駛執照及車輛事務,亦會處理駕駛學校申請的事務,在執行職務上擁有法定權力,其行為涉觸犯濫用職權罪,可被處最高三年徒刑。

交通事務局成立至今,一直被批評為無能。審計署揭露該局與三間巴士公司簽下「蠢人合約」,任巴士公司提供不達標服務,仍能按合約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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