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攀岩課程遇上意外,學員可否向教練追討?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攀石教練是否需要負上責任,先要確定兩人是否存在導師與學員關係。他解釋:「如果兩人係朋友,一個熟練啲,帶另一個去攀岩,但過程中冇收費,明顯兩人只係同伴,就算一方遇上意外,另一方毋須負責任。」

攀岩助教在去年於西貢墮崖的死亡意外,死因庭建議攀石參與者應佩戴頭盔。(資料圖片)

鍾建民提醒攀岩者,要事先搜集資料,勿越級攀爬較難路線。(資料圖片)

陸又指出,若有人開班授課,並在課程中宣稱有導師指導,提供足夠安全設備,且向學員收費,而有關課程的安全設備不足導致學員受傷,導師則有明顯責任,可被索償。

另外,陸提醒,部分教練與學員簽訂的合約,可能設有免責條款,即使學員發生意外時,教練亦可免除部分責任,但他強調,若教練未有做好基本工作,學員可作追討。他指出:「好似笨豬跳都會簽免責條款,如果教練連繩都冇檢查好,就等於叫你去死,一樣要負上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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