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局長陳茂波近日在其網誌中討論應否將部分郊野公園土地改為住宅用地,引起各界熱議。在討論應否使用郊野公園土地前,當局必須先探討整體規劃方向,及釐清土地使用的優先次序,才可避免社會進一步撕裂及分化。

郊野公園的出現有其特殊背景。上世紀五十至七十年代,大量移民湧入香港,他們砍伐大量樹木作為燃料及建材,令香港郊區水土流失嚴重,而人口急增又令康樂設施供不應求。為了一舉解決郊區過度砍伐及市區康樂用地不足的問題,殖民政府便在一九七六年制訂《香港郊野公園條例》,將獅子山、大潭、金山等劃為郊野公園,藉此保護自然生態環境,並為市民提供休憩場所。

時至今日,郊野公園已佔用全港四成土地,若能撥出部分用地興建房屋,的確能增加大量住宅用地供應。然而,在決定使用郊野公園土地前,政府應先不偏不倚地以其他方法增加土地供應,以免令市民覺得當局為了保護特權階級利益而犧牲市民的休憩空間。

除了將郊野公園改作住宅用地,其實尚有多個可即時增加土地供應的方法。早前人民力量便建議透過收回軍事用地及粉嶺高爾夫球場、搬遷啟德體育城及搬遷貨櫃碼頭,藉此增加一千三百公頃土地供應,提供五十二萬個單位供一百四十八萬人居住。若要落實上述建議,港共權貴以至「神聖不可侵犯」的解放軍均須分擔提供房屋用地的責任。不幸的是,現時港共政權只懂向權貴獻媚,不但不肯收回高球場,更不敢要求解放軍交回荒廢的軍事用地。

當局提出動用郊野公園土地,卻堅拒徵用其他土地,必然令市民感到當局為了偏袒權貴而犧牲公眾福祉,勢必群起反對,屆時港府施政必會寸步難行,改善房屋只會流為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