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界係好奸,為錢可以不擇手段,無人受到尊重。」這是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發表的「奸商論」,當時曾激起輿論圍攻,指她侮辱商界,並授其「廢中之廢」大獎。劉吳惠蘭其實並沒有說錯,她只是錯在心直口快講真話,只要看看商人林建岳旗下公司如何強拆廣州歷史建築群,又如何厚顏無恥反咬一口,就知道甚麼叫「為錢可以不擇手段」。

廣州詩書路有個民國建築群,被評具歷史價值,應予保留,其中的妙高台三號屋是粵劇名伶薛覺先的故居。然而,這些見證歷史風雲的古建築在一個風高月黑夜遭到強拆,只剩下殘垣斷瓦,滿目瘡痍,而辣手摧屋的正是林建岳旗下廣州翠樺公司。為甚麼要拆毀歷史建築呢?原因很簡單,發展商太強橫了,誰阻住其發財路,誰就只能從地球上消失,遇人殺人,遇佛殺佛,遇建築殺建築,這些歷史建築物很不幸地位於發展商地盤內,遭逢毒手也就不足為奇。

強拆事件引起輿論強烈批評,原業主提出索賠六百萬港元損失,廣州市政府也勒令發展商恢復古建築。但發展商擺出一副我是奸商我怕誰的姿態,對於業主索賠,抗辯的其中一個理由是建築物去年已被拆通頂,不值六百萬元。其實,去年拆屋的是同一家發展商,情況就好比一個人曾被流氓打傷,變成殘廢,後來復被流氓打死,流氓卻以受害人本身有殘疾為由要求免罪,這不是很荒謬嗎?

至於原地恢復原建築,發展商則反建議兩個方案,第一個方案要求市政府賠償八千多萬港元,第二個方案更離譜,索賠二億五千萬元。唉,違規強拆非但不受罰,反而向政府獅子開大口,簡直影衰香港人!

高尚是高尚者的墓誌銘,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證。今後港人不要再嘲笑內地奸商無良了,其實天下烏鴉一般黑,誰也別瞧不起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