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說到有論者認為低門檻的公民提名,以及排除其他如民選代表提名特首候選人的途徑,會影響香港的政黨發展。我早在數周前的文章中討論過在公民提名外有另一種提名方法,確實有其優點,但並非與政黨發展有關。事實上,香港連政黨法也沒有,奢談所謂政黨發展已經非常可笑。試想像一位特首候選人獲得政團的提名,是否代表他當選後便會找該政團成員出任部分內閣職務?香港並非行議會制,當選後的特首權力來源是來自過百萬選民的授權。以當選者的民望,大有空間在立法會內選擇與其他政團合作,根本特首與「提名」者的關係是頗薄弱的。因此,所謂「政黨提名」特首候選人能影響政黨發展,完全是誇大其詞。

一些本來支持公民提名的政黨,為了避免簽署約章,突然找聯署制度的碴,說若門檻太高,會變成具名投票,不符保密投票原則,令人啼笑皆非。聯署門檻太高不可接受,中學生也可以告訴你。事實上,約章從無提及聯署門檻,何必以這些細節問題來推搪呢?學民思潮曾提出十萬聯署門檻,人民力量已經表明反對,認為太高。但這無阻我們簽署約章,因為約章的精神是要推廣全民提名,並以此為優先。堅持公民聯署的政黨,除非改變你們的立場,轉成爭取多途徑入閘制,否則有甚麼理由要拒絕簽署呢?

最令我憤怒的是,竟有政壇老手指不明公民聯署細節,涉及大量核實工作,故反對全民提名。如此胡言亂語怎會被報道?必須指出,公民聯署從來都是直選議員的唯一提名方法,行之有效,有甚麼不明白?至於核實工作,選舉事務處從來都在做,純粹是數目多寡問題,增加人手便成。要普選特首,這樣的問題也克服不了,還怎能自稱最有效率的公務員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