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爭取普選應否跟從北京訂下的框架,自○五年政改方案以來,民主派內爭論不休,近年有一論調謂應要接受政治現實,且認為一次過實現雙普選是空想。這種論述是捉錯用神,不知問題的重心。

郝鐵川日前與傳媒茶敍,被問及「佔中」是否脫離法治軌道,郝沒有立即回應,其後只說法治精神深入香港民心,在港有很強的生命力,得民心者得天下,若不依法辦事便無生命力。

香港法律界對中共「以法治國」與西方「以法限權」的分別,已有甚多論述,新一輪政改在即,重溫約十年前的論戰,亦可找到現成例子佐證。○三年七一大遊行後,民主派氣勢如虹,提出○七○八年雙普選的訴求,當時土共機關報章以「普選不能一步到位」及「違反《基本法》循序漸進原則」為由反對;雖然《基本法》沒有白紙黑字寫明「循序漸進」,但《基本法》附件二中訂明第二及第三屆立法會選舉直選議席都有所增長,也可理解為「循序漸進」的精神。

到○四年的人大常委會決議,訂明○八年立法會選舉功能組別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各半的比例維持不變;○七年的人大常委會決議,表明一二年立法會選舉功能組別和分區直選產生的議員比例也是維持不變。

既然已強調「循序漸進」原則,為甚麼○八及一二年的立法會選舉,直選議席沒有改變?假設二○年真的「可以」全面直選立法會,到時又豈非變了「一步到位」!可見中共的依法辦事,只是任意搬龍門,爭取民主不按中共調子起舞,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