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利益申報及規管制度漏洞百出,不時上演「刑不上大夫」的荒唐劇,而每逢引起輿論嘩然,當局便會匆忙補鑊:「絕世雙貪」東窗事發,便收緊特首及廉政專員規管;「豪遊法國」震驚全港,行政及立法兩會利申檢討勢在必行……制度不斷修修補補,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是否真的能夠對症下藥、藥到病除呢?小生以為,亡羊補牢固然有好過無,惟實際作用令人懷疑。

推動制度檢討的「精英們」未必知道,其實「刑不上大夫」還有前半句,叫做「禮不下庶人」。因為古人認為,基層百姓的知識水平有限,未能理解道德禮制,只能以簡單易明的刑法制止他們作惡。反觀管治階層知書識禮,理應自覺遵守倫理道德,所謂「刑不上大夫」看似賦予特權,實則對他們提出更高、更積極的要求,認為他們應該潔身自愛,為民作則。這也就是司馬遷所說的「禮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後」。

由此路進,足證本港公職人員自肥醜聞不絕如縷,甚麼制度漏洞皆屬次要,最關鍵是他們的個人操守及道德出了大問題。若從政者心術不正,不管當局實施多麼嚴謹的規管、訂下多麼嚴厲的罰則,他們總能找到可乘之隙,即使刑上大夫也無濟於事。制度檢討枉做騷,說穿了就是「大夫們」行為不端的一塊遮醜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