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藝人陳冠希的姑姐陳湘琍(五十八歲)被指在○三年向社會福利署申領綜援金時,涉嫌隱瞞一個有逾十八萬加幣(約一百三十二萬港元)存款與父親聯名的銀行戶口,從而騙取一萬二千多元綜援案,她經審訊後昨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一項欺詐罪名不成立。陳在庭外指裁決反映「天地有正氣」,因本案是一名正與她鬧民事訴訟的家族成員,為了不想她出席該訴訟才向社署告密。

被告陳湘琍獲判脫罪後推着坐輪椅的兒子離庭。

案件編號:KCCC 194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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