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工只要獲僱主聘請,即表示僱主認同其僱員身份,開工後雙方已有僱佣關係,受僱佣法例保障,可循法律途徑向僱主追討應得賠償。本港過去亦曾有多宗黑工傷亡索償案,多數都獲勝訴。

○二年觀塘月華樓發生的黑工清拆僭建物墮樓意外,其家屬興訟獲賠償。(資料圖片)

搭棚墮斃獲賠30萬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周聯橋指,無論僱主有意或無心,聘請了黑工,即已承認其僱員身份。黑工工作後,僱主必須支付工資,「冇得抵賴走數」。如果黑工在工作期間,不幸因意外致受傷或死亡,亦可獲得賠償,過去已有案例可循。

律師梁永鏗指,黑工只要證明曾受聘某人或某公司,都可向僱主追欠薪及賠償。不過若雙方已在勞資審裁處達成和解,同意賠償金額,僱主也已付錢,則黑工將不會再獲補償。雖無法阻止他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追錢,但僱主上庭時,只要亮出勞資審裁處的判決文件,已可勝訴,毋須因同一單案件再作賠償。

本港過去有不少黑工索償案,二○○二年搭棚黑工墮樓死亡,家屬獲得三十萬元賠償。同年,觀塘月華街黑工拆僭建物,釀成一死兩傷,僱主、涉案單位業主及大廈業主立案法團合共賠償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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