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立法會議員的提案權形同虛設,監察政府施政的一項職能特別重要,在「立法機關由選舉產生,行政機關向立法機關負責」的怪胎憲制體制下,民選的立法會議員自然要對行政機關的所作所為嚴予監察,然而,民意代表背負選民付託,一樣要受選民的監察,不能嚴人寬己!

八位立法會議員和一位行政會議成員,日前接受國泰航空公司款待,免費遊法國,順道參觀空中巴士公司廠房,並且乘搭國泰在該處接收的新出廠客機直接回港,部分議員更攜眷接受款待。

國泰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他們不時會邀請各界別人士,參與接收新飛機,了解先進的飛機製造科技等,然而國泰並非公營企業,該公司購買新客機,與行政立法兩會議員何干?這是陷兩會議員於不義的「款待」,政治人物稍有智慧,都不應接受,這已是常識。

反而是近來國泰高調表態支持興建第三條跑道,以及反對澳資的捷星航空聯同中港資本,在香港創辦廉價航空公司,亦有隨行的議員承認,國泰有向他們解釋上述立場,立法會將會審議第三條跑道的撥款,航權問題將由行政會議定奪,國泰此舉,形同政治游說。

香港並無《政治游說法》,國泰及相關的立法會議員和行會成員並無違法,卻有違政治倫理,甚至政治操守有虧!曾幾何時,不是有人聲色俱厲,對着「貪曾」、「貪湯」大罵不仁嗎?如今其身不正,何其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