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貧委員會今日開會,商討如何透過關愛基金向工廈劏房戶提供一次性津貼,據說特區政府諮詢法律意見之後,認為關愛基金秘書處的公務員向居於工廈非法劏房戶發放津貼,不能單憑地址判斷申請人是否違法,構成向屋宇署舉報僭建的「合理懷疑」,因此毋須按公務員守則舉報罪案。換言之,當局已為津助約五千個工廈劏房戶開綠燈,關愛基金可以繼續「做好人」,毋須因為法律問題拒絕援助工廈劏房戶,被指分化窮人,製造社會矛盾,自陷政治困局。

梁班子經常被反對派批評玩「語言偽術」,合理化一些引發爭議的施政舉措或政治議題,今次關愛基金津助工廈劏房戶被質疑違法,如果真的以寬鬆原則解釋公務員守則,可謂又一次運用「語言偽術」的反面教材,而且猶如教唆公務員妨礙司法公正,對違法行為視而不見。當然,始作俑者是特區政府,關愛基金秘書處的公務員不會被究責,只是,此例一開,今後政府辦事,可以只問需要而任意搬龍門,置法治要求於不顧,今日是基於助人而曲解法律,明日一旦圖政治方便,豈非天下大亂,禮崩樂壞?

關愛基金上次決定向N無人士發放一次過的津貼,由於有委員提出工廈劏房屬於非法改建,公務員按內部守則規定,必須向執法部門舉報懷疑犯法個案。按有關守則,倘若關愛基金秘書處收集了工廈劏房戶的地址等個人資料,必須轉交屋宇署跟進,隨時令受助劏房戶獲發津貼卻遭迫遷,變了好心做壞事,關愛基金決定暫緩向工廈劏房戶提供援助,等待釐清法律問題再作定奪,但表明傾向於以寬鬆方法處理問題,以盡早令工廈劏房戶也可以受惠。

據說特區政府認為不可以單憑申請人提供的地址,便足以證明他們居於工廈劏房,不足以構成合理懷疑,然而,既然關愛基金指定申請津貼的條件之一,就是居於工廈劏房,試問處理有關申請的秘書處公務員如何可以視而不見?隻眼開隻眼閉。事實上,單憑申請人呈報的地址,已可以判別是否以工廈作居所,如果當局容許工廈劏房戶借通訊地址申請津貼,不但等同鼓勵虛報,也可能無法有效進行資格審查,任人渾水摸魚。

經濟學大師海耶克有句名言:「通往地獄之路,往往由善意鋪成。」無人反對關愛基金惠澤工廈劏房戶,但是違法就是違法,不能假善意之名,目的先行,任意詮釋法律,特區政府如何協助劏房戶,還有其他方法,不能帶頭違法,強要持守中立的公務員隊伍服務政治要求,否則這是人治,不是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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