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歲男童楊憲嵐在公眾泳池習泳期間溺斃的死因研訊,死因裁判官、各方律師代表及陪審團,昨前往涉案的大圍顯田游泳池作實地視察後,裁判官在重開研訊時要陪審團先行避席,表示有法律問題要與死因研訊主任及康文署代表律師商討,在商討完畢後突然宣布將研訊無限期押後,直至另行通知。

李嘉傑(前右)日前供稱,當時與馬毅珩(後右)閒聊五分鐘後,發現死者遇溺。(資料圖片)

死者楊憲嵐去年六月中參加泳濤會泳班在大圍顯田游泳池習泳,同月二十九日上課期間遇溺不治,泳池閉路電視錄影顯示,他事發前曾上廁所,並獨自跑回池邊。泳濤會助教李嘉傑早前供稱,李當日在泳池上課期間,助教馬毅珩過來指楊童「去咗洗手間」,兩人背對洗手間閒聊五分鐘後,發現楊童已遇溺。泳濤會負責人陳仲維則供稱,該會規定各教練及助教均需陪同六歲或以下學童上廁所。

案件編號:CCDI 94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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