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狎玩女童前科的銷售助理經理,透過手機交友軟件「微信」和「遇見」扮做時裝生意的媽媽,結識一名已為人母的十五歲美少女後,高薪利誘對方當o靚模,再以攝影師身份約少女到賓館拍裸照,期間撫摸她的乳房及要她口交,最後被少女的姨媽揭發和報警。該名冒牌媽媽昨在區院承認非禮真媽媽,須還押至九月十一日,以等候法庭索閱其背景、心理等報告始判刑。

被告關浩暉(中)承認拍下一名十五歲媽媽的裸照及非禮她。(資料圖片)

二十九歲被告關浩暉承認促致未滿十六歲人士製作色情物品、非禮和向十六歲以下兒童作猥褻行為共三罪。被告曾於○九年藉詞拍寫真或「睇寵物」,先後邀約兩名十四歲女網友見面性交,並拍下性交片段,翌年被判監四十個月。他於前年底出獄,但去年初使用偽造離職證明應徵工作,在上月被判囚三個月。辯方求情稱,被告在今次案發時正籌備婚禮,加上以往的案底令他求職多次碰壁,故錯用方法處理壓力而犯下本案,被告現已與未婚妻分開。

化名Yuki 稱賣時裝

案情指,女事主X於二月二十日借取姨媽手機,用交友軟件與化名「Yuki」的被告聊天。被告訛稱是一名母親,其時裝生意需要模特兒,開價每小時九百元利誘X拍照。被告傳送女子裸照給X,叫X模仿姿勢自拍數張性感照傳回。被告之後說有四名外籍客人出價八千元購買X的照片,並叫X翌日參加一個攝影活動,聯絡攝影師「細保」。

翌日,被告化身「細保」與X在港鐵站會合,再帶她到觀塘一間賓館。X依照被告指示脫衣,被告繼而為她拍攝,期間被告觸摸X的乳房,又要X為自己口交,離開時X要求被告「埋單」,但被告藉詞要外籍客人先付款,才可「找數」給X。X的姨媽其後取回手機後發現X的裸照,於是報警。

被告在三月十一日被捕,他向警方表示因X自稱有性病,而未有與她性交。警方在被告相機的記憶卡,找到一百零一張X的照片,其中九十四張屬裸照。

據悉,X於去年十二月誕下一子,現靠綜援維生,警方亦找到其子的「經手人」。此外,警方檢查被告手機儲存的電話號碼後,聯絡到當中約十名女子,部分人曾與被告性交,但因她們已成年和出於自願,故未有跟進。

案件編號:DCCC 4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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