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太陽報》及《東方日報》於二○一一年,率先揭發教育局一名負責管轄觀塘區學校的女官員涉以權謀私,為協助一名被派往中文中學的女生入讀其轄區內、屬英文中學的中華基督教會蒙民偉書院,疑去信要求該校校長以「叩門額」取錄該名女生,結果女生成功入讀該校。廉政公署經過兩年調查,前日落案起訴該名女官員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被告袁慧妝疑曾去信中華基督教會蒙民偉書院校長,要求以「叩門額」取錄一名女生。(資料圖片)

被告袁慧妝(五十二歲),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涉嫌違反普通法。

廉署早前接獲教育局轉介貪污投訴,指被告於案發時為教育局高級學校發展主任,隸屬觀塘區學校發展組,專責督導區內由其管轄的資助學校,中華基督教會蒙民偉書院是被告督導學校之一。

《太陽》《東方》兩年前踢爆

控罪指被告於一一年七月五日至六日期間,在處理或在與她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未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涉嫌故意及蓄意地作出失當行為,即向一名學生提供對其他學生構成不公平的利益。被告涉嫌利用她公職獲取的資料、知識或權限,將該學生轉介予上述由她直接督導的學校,並影響該學校考慮接納有關學生入讀該校,教育局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中華基督教會蒙民偉書院校長葉信德回應稱,暫對事件不作回應。據悉,該校當年是利用「叩門額」按既定程序取錄該名小六女生,由考慮至決定取錄她,亦不知悉學生的背景。教育局發言人回應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太陽報》及《東方日報》一一年十月七日率先報道事件,該校校長當時承認曾接獲袁慧妝的推薦信,但強調篩選過程按既定程序及客觀標準,不受推薦者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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