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身兼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的消防總隊目李德其,於去年底在消防局內疑與兩名同袍因洗地問題發生爭執,期間李涉嫌用水喉射向對方,結果被捕。李其後被控兩項襲擊罪,他早前已不認罪,並拒絕以簽保守行為方式處理,案件經過昨日預審後,押後至十月二十四日開審,李獲准以現金三千元保釋外出。

被告李德其否認控罪,案件排期在十月開審。(資料圖片)

控方指四證人曾目擊

四十九歲被告李德其,被控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黃大仙消防局內襲擊男子麥家熾及梁煒烽。控方昨表示將會傳召六名證人,除了兩名事主外,其餘四人皆是事發時在現場目擊事件的消防人員,各人會指出被告在洗地期間涉刻意用水喉射向兩名事主。

辯方除了被告外,亦會再傳召多兩名證人,兩人亦是事發時在現場的消防人員,他們會證明被告並非蓄意以水喉射兩名事主,而兩名事主亦根本無被水射中。

案件編號:KTCC 35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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