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理非非」(和平、理性、非暴力、非粗口)的抗爭原則,是民主黨劉慧卿在二○一○年一月首次提出,三年來進步民主派中人對此一笑置之,沒想到在這次土共批鬥林老師的事件,泛民對「非粗口」原則是萬二分的認真。

先是教協在七月底發聲明,指涉事教師在與警方爭執中的言辭「過激過火,則屬不當」,至於有團體計劃以行動聲討林老師,則是「不必要」,用辭之輕重,令人覺得教協是針對林老師遠多於土共;公民黨八月三日出聲明,第一點首句就指「林老師在路見不平時使用不雅用語,確屬不當」,之後才聲援林老師及點出警方處事失當。

本來市民在街頭路見不平,上前與偏頗執法的警員理論,應要控制自己的情緒,據理力爭,以免予人口實,假設此事在林老師道歉後,土共便宣布勝利而收手,這種「義正詞嚴不等於情緒失控」的論點也許可以成立,但當土共要對林老師用上文革伎倆,務必對她趕盡殺絕時,事情已上升至另一個層面,對文革式批鬥行為及大陸地痞維穩的模式說不,是大是大非問題,街頭自發抗爭者的發言態度,則成了枝節問題。

孔子形容把大是大非及枝節道德問題兩者輕重顛倒的人為「鄉愿」,並斥之為「德之賊也」。即使林老師當初對前線警務人員的態度,予土共有可乘之機,但泛民連各打五十大板也輕重不分,等於附和土共「教師不應講粗口」的論點,變相助紂為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