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被告張佩嘉被判社服及罰款。(資料圖片)

【本報訊】身懷未婚夫骨肉的無業女子驚聞對方「翻撻」前女友,遂夥同兩女一男友人於凌晨上門捉姦,果見屋中孤男寡女態度親暱,女子遂向情敵拳打掌摑,並用花瓶扑其前額,四人又輪流在情敵的衣服上小便,四人事後被控傷人及刑事損壞等三罪。案件昨於粉嶺法院判刑,女子雖然是案中發起人,但因她一早認罪獲輕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與罰款,其餘三名受審後定罪的被告則分別判監及社服令。

首被告張佩嘉被判社服及罰款。(資料圖片)

因傷終止懷孕

辯方求情時透露屬發起人的首被告張佩嘉(三十三歲),在事件中骨折受傷而需終止懷孕,事後她與男事主亦再無聯絡。辯方又指,另外兩名女被告吳慧英(三十三歲,售貨員)及陳奕賢(三十九歲,文員)獲家人支持及撰信替她們求情;而案中唯一男被告羅永傑(三十歲,貨車司機)亦感到後悔。

裁判官判刑指首被告亦率先認罪兼且失去胎兒,故輕判她社服令及罰款三千元,並需賠償女事主五千元。另外兩名女被告在案中的行為橫蠻無理,指陳更用花瓶碎片割女事主膝蓋,故判吳及陳分別入獄十二周及十六周。至於男被告則主力襲擊男事主,考慮男事主傷勢輕微,故判一百六十小時社服令。

首罪指三名女被告於二月十七日在男事主楊文勇(三十三歲)的落馬洲住所內,惡意傷害任職模特兒的女事主刁玉瑜(二十七歲);次罪指男被告在同日同地襲擊男事主;第三罪則指四名被告在同日同地用尿液損壞女事主衣服。

案件編號:FLCC 5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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