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為被告曾昭浩(蒙頭者)索取精神科報告,以看他是否適合答辯。

【本報訊】屯門元朗公路日前發生的廠巴內斬人血案,被捕的生果加工廠男工被控以八項意圖傷人罪,涉及七女一男的傷者,昨解往屯門法庭提訊,暫毋須答辯。裁判官指案情非常嚴重,形容被告的行為「失控、趨向極端」,遂應控方要求,先替他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以判斷是否適合答辯,被告還押在小欖精神病中心至八月十六日再提訊。

控方為被告曾昭浩(蒙頭者)索取精神科報告,以看他是否適合答辯。

被告曾昭浩(五十七歲),報稱工廠工人,昨出庭時頭髮蓬鬆,臉容疲倦。八罪指他在七月三十一日於屯門元朗公路元朗方向富泰邨對開的一部旅遊巴內,分別惡意傷害一名男子溫文英及七名女子梁鳳意、黎俏妏、龍愛好、黎日亮、文巧珊、唐細英及陳彩芬(四十三歲至六十一歲)。被告聽取控罪後,緩慢地回答表示明白。

控方庭上並無透露詳細案情,只表示眾傷者與被告是同一公司的同事,事發時他們正乘坐該旅遊巴上班。辯方無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TMCC 264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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