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賭場銀河娛樂場的經營公司銀河娛樂場股份有限公司(原告),昨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指一名報住在貝沙灣和紅山半島的女子黃美玲(被告),在今年五月向原告開出支票支付三百六十五萬五千元款項,但支票無法兌現。

經原告追討,被告只能付二十萬元,尚餘三百四十五萬五千元未清繳,原告遂入稟追討該筆欠款、利息及其他損失。

案件編號:HCA 14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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