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譚彩鳳奔跑離庭,避記者訪攝。

香港中文大學前女助理教授譚彩鳳,於○九至一一年任職期間向中大申報研究資助時,涉嫌報大協助她工作的六名學生薪金數倍,騙取校方多付約四萬元薪金,譚之後再藉詞作教學用途,吩咐學生用獲多發的薪金購買電腦產品、超市現金券、書券、西餅餅券等物品交給她。最終因有學生起疑,通知校方而揭發事件。譚被控七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案件昨在沙田法院開審。

被告譚彩鳳奔跑離庭,避記者訪攝。

證人趙漢生昨出庭作供。

被告譚彩鳳(四十七歲),被控於○九年十一月至一一年八月間,身為中大助理教授而使用七張服務合約表格,訛稱六人曾在○九年十一月至一一年九月,為被告提供資料謄寫、分析、搜集和輸入服務,而分別獲發工資四千一百元至七千六百元不等,合共四萬零七百多元。被告案發期間任職中大教育學院課程與教學學系助理教授,至去年八月約滿離職。被告昨離庭時見到記者採訪,情緒激動,一度上前欲拍打記者相機。

學生起疑揭發

控方指被告先後聘用了六名同系學生做兼職,並向中大遞交聘用合約表格,被告指示六人用多發薪金購買物品,學生按指示購買物品後,將物品和餘下的工資差額交還給被告。控方表示,學生實際的薪水只是每小時五十元計,共一百五十元至千多元不等。

曾替被告做兼職的其中一名學生趙漢生供稱,於一一年十月,被告指示他用多支的薪水購買硬碟和三千元百佳現金券,趙認為超市現金券跟教學用途無關,遂將事件通知教育學院院長。

案件編號:STCC 1179/13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