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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倫多警員連開九槍所為何事?莫非悍戰太平洋的Kaiju怪獸入侵加拿大?原來嘛,致命的九連發子彈只是為了制服一名手持小刀的敍利亞裔十八歲青年,可是當時的持刀小子身處無人的電車之內,而且已被二十多名武裝到牙齒的警員重重包圍,形勢就好比走投無路的甕中之鱉,能夠做出的傷害性行為大極有限。因此很明顯了,多倫多警員使用毫無必要的過度武力殲滅了一名低級刀客,說是濫殺無辜絕不為過。此事激發數以千計的民眾上街示威,義憤填膺為死者討回應得之公道。

生命未受到威脅即胡亂開槍殺人的警員,不妨稱之為走火入魔的警務人員,簡稱魔警。多倫多執法部門會不會秉公辦理處置魔警呢?按照常理推測,加拿大說好說歹也是一個不太落後的國家,魔警濫殺無辜自該受到法律制裁。若然是這樣的話,強烈建議撞板闖禍的魔警着草潛逃,遠走高飛逃到一個可以逍遙法外的地方。

魔警潛逃的首選之地是香港,然後前往中華國境尋求庇護,如此一條逃亡路線經過美國叛諜斯諾登實驗證明,毫無疑問是行得通的。來華求庇的最大好處是中國需要大量的野蠻執法者,把平民百姓打傷打死之後是毋須負上責任的。魔警要是放棄加拿大國籍,正式成為中國公民,起碼有資格擔任城管一職,那時候自可發揮其濫殺無辜的專業強項,使用再過度的武力也沒所謂。

退而求其次加入香港警隊行不行呢?行行行,香港曾經有一位警員開槍射殺尼泊爾籍流浪漢,死因庭的裁決是「合法被殺」。由此觀之,魔警投身香港警隊亦是非常適合的。來吧,誠邀魔警,來華求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