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天眼周街影 侵犯私隱說不清
古人有云,天網恢恢,疏而不漏。依家可以加多一句,天眼恢恢,疏而不漏。事關攝錄鏡頭無處不在,可以話梗有一個喺左近,市民一舉一動都無所遁形,就算避得過大街小巷嘅固定天眼,亦避唔過消防車同救護車嘅流動天眼,你話今時今日嘅香港仲有乜私隱可言吖。
港產官僚成日話要保障市民私隱,其實純屬大隻講。呢,本報去年底踢爆消防處計劃喺部分消防車同救護車加裝天眼,被批侵犯市民私隱,引起輿論嘩然,令計劃一度叫停,點知消防處擇惡固執,竟然靜靜雞試行計劃,仲話長遠會喺近千架消防車同救護車安裝合共四千幾個鏡頭添。天眼無處不在,消防車周街走變周街影,市民乜私隱都冇晒啦,唔嬲就假!
最離譜嘅係,消防處擘大眼講大話,聲稱咁做係為咗「協助調查交通意外」,並徵詢過私隱專員公署同律政司意見喎。事實又係點呢?私隱公署踢爆,消防處從來無諮詢過該署意見;而律政司就表示,雖然計劃無違法,但推行前應該公布詳情同進行公眾諮詢。
聽到未呀,消防處既冇公布詳情,又冇進行公眾諮詢,就鬼鬼祟祟安裝天眼,即係當公眾利益冇到啫,咁同擺明侵犯私隱有乜分別呢?
再講喇,政府部門各有分工,各司其職,調查交通意外一向由警方負責,根本唔使依賴呢類錄像,消防處多管閒事撈過界,肆意侵犯市民私隱,究竟有乜目的,真係令人懷疑。消防官僚不務正業,消災防火嘅本分做唔好,搞到危機四伏,火災頻頻,但講到打壓新聞自由、侵犯市民私隱咯喎,佢哋就零舍精神,唔怪得有人話消防處變咗現代東廠,真係一啲都冇講錯o架。
嗱,公道自在人心,消防處倒行逆施,連救護員工會都幫理不幫親,批評消防處無清楚向市民交代計劃,百分百侵犯病人及前線人員私隱,無任何實際意義。佢哋仲質疑,新措施純粹為咗監察同事,為前線人員添煩添亂。而人權組織亦炮轟,消防處侵犯私隱理據唔充分,應該事前作公開諮詢,絕對唔應該自把自為。
正所謂,眾怒難犯。基本人權不容踐踏,市民私隱不容侵犯,消防處再唔取消偷窺計劃,盞唔衰攞嚟衰嘅咋。計太一叮話齋,如果消防處一定要裝天眼,只要裝一隻就夠啦,用來(目及)實處長陳楚鑫,睇下佢點樣不顧形象當街煲煙,點樣知法犯法亂過馬路,咁仲實際喇,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