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說到真普選聯盟學者方案,無一完全符合當初公布的基本原則,令人非常驚訝。

方案一若單純看提名委員會,根本是○五年特首選舉方案的翻版,唯一分別是當年所有加入提委會的區議員包括委任區議員。但大家經過多年小圈子特首選舉已清楚知道,這個和現時選舉委員會相若的東西,除了議席明顯向親建制、親共人士傾斜,本身不少界別的定義也非常含糊。像宗教界選委究竟是甚麼東西呢?不少人都有宗教信仰,甚至有些教會認為沒宗教信仰都是一種信仰,所以理論上所有市民都可以投宗教界的選委(或將來的提名委員),但為何你我都沒有投票權呢?如此不堪入目的小圈子選舉根本是自由社會的恥辱,怎能繼續容忍?即使要保留,為甚麼不進一步提出改革這些所謂界別的選舉辦法並把選民人數擴大呢?我認為學者們有需要進一步向真普聯及公眾解釋這樣的提委會為甚麼值得存在。

不少人認為方案一若有公民聯署的入閘機制,已保證一般合資格選民能透過公開公平的方法成為特首候選人,即使提名委員會的組成不太理想也可容忍。很多人相信只要有公民聯署,提名委員會將會被架空。真正有實力在普選階段勝出的候選人根本不會循提委會這個只得數百人提名的「醜陋之門」入閘,而只會在爭取數萬人公民聯署時提早起步進行選舉工程。

這個說法不無道理。不過,大家或許對爭取公民聯署看得太容易了。回歸前司徒華爭取十萬個民間特首提名,整整用了一個月時間。以當時司徒華的聲望及民主黨全盛時期的組織力,尚且如此艱難,現時哪一個政黨能夠有力在短短的提名期內取得足夠提名呢?還不是只有動員力超強的建制派!

方案一,老實說,可謂不堪入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