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街191號唐樓
自資裝缸

九六年嘉利大廈發生五級大火,政府於○七年修訂《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規定八七年或之前建成的綜合及住宅樓宇,需增加滅火設施。本報巡查發現大部分舊樓仍然未完成工程,業主指摘是消防處及屋宇署玩拖字訣,五年都未批出申請,結果令到大廈天台雖有貯水箱,卻因無法連接泵水器而無水出,或硬要住戶在舊樓天台安裝大型水缸,超重負荷令住戶擔心隨時塌樓的荒謬情況。

花園街191號唐樓
自資裝缸

工程未批

水泵缺水

深水埗福榮街23號及黃竹街33號唐樓
喉轆無用

舊樓恐冧

難建新缸

設備淪為裝飾品

樓齡逾五十年的旺角花園街一九一號唐樓,正是前年該街發生四級九死致命大火的肇事唐樓對面。早在大火發生前兩、三年,該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已向消防處及屋宇署入紙,將天台用作貯存沖廁水的鹹水缸,改建成消防水缸,及在大廈內安裝消防喉轆及消防警鐘等設備,惟水缸申請四次都被駁回,原因是鹹水缸不符合消防水缸規定,要求住戶在天台加建新水缸。

法團根據消防要求加強新水缸,去年終於完成新水缸安裝工程,另外消防水泵、各樓層的消防喉轆及消防警鐘亦相繼做好,一切看似準備妥當,然而卻因水缸無水而令全部設備淪為裝飾品。大廈業主立案法團成員黃先生稱,曾入紙申請於地下後樓建地台,將原有的泵水器升高,再駁水錶供水,但向屋宇署入紙多次仍未獲批准,令消防水缸得物無所用。

安裝水缸及其他消防設備已耗資約百萬元,現在所有設備均未能使用,居民均擔心遇上大火會毫無保障,黃說:「消防水缸同其他設施都入紙四次,做好晒至話要起泵水器,又要入紙批,咁耐都未用得,政府幫唔到手。」負責跟進的油尖旺區議員黃建新稱,絕不能接受消防設備爛尾,消防處須盡快跟進:「水缸未做好真係冇用,消防處唔跟進、唔巡查,應該要比啲壓力大廈快啲完成。」

消防設備未安全,對面一九二至一九四號唐樓已發生大火,令一九一號唐樓的業主更為着急,黃先生說:「經歷過大火嚇到腳軟,好驚再發生大火,消防唔幫我哋,我哋就自己做,但亦好多阻撓。」

臨近竣工才反對

深水埗福榮街二十三號及黃竹街三十三號的唐樓,同樣遭受消防水缸問題困擾,大廈樓齡逾五十年。幾年前,大廈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盧先生兩次到消防處查詢,消防處要求大廈加設消防水缸及自動灑水系統等消防設備。前年九月,大廈響應樓宇更新大行動,展開維修工程,同時為大廈增添消防設施。

當時,工程承辦商於大廈地下新建消防水泵,及於各樓層新建消防喉轆;而且將天台一個停用多年的水箱改為消防水缸,再接駁到各層的消防喉。盧先生再於上年九月申請接駁消防供水,一切準備就緒,但所有消防設備都虛有其表,「呢啲消防水喉、喉轆做咗成年幾,但依家都仲未用到。」

原來當年申請供水一個月後,維修工程接近竣工,消防處才向承辦商提出反對,指天台舊水箱容量僅約一萬二千升,不可用來當消防水缸,必須新置一個可容納一萬八千升水的獨立水缸。惟業主擔心再建新水箱會引來塌樓之災,威脅住客生命,「大廈五九年入伙,啲牆同鋼筋已經霉霉爛爛,個天台究竟仲承唔承受到擺個容納一萬八千升水嘅水箱?」

大廈維修工程共耗資二百二十萬元,法團早已支付九成費用,但消防水缸問題拖累整棟大廈無法完成維修。承辦商引述消防處及屋宇署表示,建新水缸無安全問題,消防工程會繼續進行。

盧先生指法團由少數業主組成,大廈又無管理公司,超過七成住客為劏房租客,整棟大廈只有十幾個業主,自己擔任法團主席純屬義務工作。消防工程全由承辦商與當局交涉,不知消防處有否跟進大廈消防設備的進度,盧先生說:「唔整水箱,消防處可能會告我哋,但如果整咗個新水箱,又可能會塌樓。唉!我哋都唔知點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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