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東北新發展區規劃終極方案終於出台,外界對特區政府婉拒捐地恍然大悟,因為發展模式由公帑收地改為公私合營,又允許發展商有條件換地,「鬆章」氣息濃烈,再照單全收捐地,這場精心策劃的洗脫官商勾結大龍鳳還有戲唱?現在起碼阻斷外界把兩個土地議題聯繫起來炒作的機會,就算因而打倒現已貴為司長的林鄭昨日之我,也是一朝天子一朝臣,棄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不過是一年多前的事,林鄭仍是前朝貪曾政府的發展局局長,在任期即將結束之際,仍然全力捍衞她為推動新界東北發展計劃訂下的原則,聲言已決定以「傳統新市鎮」的公帑收地模式,發展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因為在諮詢期內,公眾聽到公私合營,便聯想到利益輸送,尤其是有兩、三個發展商已在區內建立土地儲備庫。林鄭不惜「迎難而上」跟發展商對簿公堂,也要避免特區政府捲入官商勾結嫌疑,當日確實為她建立好官聲,就算今日被摑一巴掌,昔日經手的政策遭現屆政府推倒重來,她也已賺進政治資本。如果目前公私合營方式最終招致官商勾結的指控,反而凸顯林鄭有先見之明,捱這一巴掌絕對值得。再者,現屆政府改變林鄭前朝決策已不是首次,反正一個願打,一個願捱,大家當無事發生就得啦。

然而,拿林鄭昔日的一番話,對照日前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的言論,馬上證明有人玩語言偽術。波波聲言規劃時不會理會土地誰屬,也不知道發展商擁有哪幅地,說法着實離奇。如果特區政府不掌握有關情況,為何林鄭當日又會直指有兩、三個發展商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囤地,才斬腳趾避沙蟲,堅持以收地模式推動計劃,難道林鄭的決策建基於道聽途說,連發展商擁有多少農地也不甚了了就草率決策。

事實上,只消查核地政總署的土儲資料,就算無法完全掌握發展商的擁地詳細資料,也已大略知悉梗概。如果波波不知道區內私人土地分布情況,為何又可以在記者會上,披露古洞北和粉嶺北兩個新發展區內共七十六公頃規劃作私人發展的用地,其中有四十八公頃屬私人擁有,僅佔全部三百三十三公頃可發展土地的百分之十五。如果特區政府現在承認完全掌握發展商在區內的土儲情況,到今年九月公布規劃大綱,多幅劃為房屋用途的農地都由發展商擁有,試問如何洗脫官商勾結的指控?官員當然要預先卸膊含糊其辭扮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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