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圖片及對白

最低工資法例訂明,本地嘅大學生做實習時,僱主可以豁免唔使畀最低工資,但如果港人到外國讀大學,想喺暑假返港做暑期工,咁就無得豁免喇!如果啲公司或政黨真係要請外國留學生做實習,一係要畀足最低工資,一係就一個仙都唔畀得。就因為相關法例無豁免外國留學生,令新民黨同富貴黨被指做「無良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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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貴黨中人透露,該黨今年有兩、三個實習生喺外國返港,但由於法例寫明無得豁免支付最低工資,惟有只向實習生支付象徵式車馬費,證明最低工資法例會削弱大學生競爭力咁話。點解該黨唔肯畀足錢呢?據聞該黨認為畀足最低工資,咁做會對其他本地實習生好唔公平,如果所有實習生都畀最低工資,咁就對正職員工好唔公平喎!黨魁田北俊又知唔知呢件事呢?

至於新民黨,由於黨主席葉劉淑儀當年棄官留學嘅效應,該黨就最多「竹升仔」、「竹升妹」,今年仲一口氣收咗十幾個外國留學生,咁點算呢?葉劉話惟有壓縮同學仔嘅實習期,由三個月縮減至個半月,咁就符合法例,又可以畀番幾千元班同學仔做「水腳」。

葉劉話當初最低工資立法時,已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講咗幾十次,認為只要大學生就可以豁免,如果只限本地大學生,會令唔少國際企業收生出現問題,咁搞法,香港仲點做到國際之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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