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船長是每艘船的靈魂人物,其駕駛技術、航海知識及經驗等均關係航行安全。由於現時船長的考牌及培訓制度均出現問題,海事處正與業界研究一系列補鑊措施,包括研究建立「模擬駕駛操作系統」,規定報考一級船長牌的人士,須參加船隻駕駛操作評估,以客觀審核考生是否有足夠能力操控船隻,日後亦會要求船長持續進修。

運輸及房屋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出,正與業界商討十項中、長期措施,以提升本港載客船隻的安全,其中一項重點措施是要加強船長考試課程及制度,海事處計劃明年起,規定報考三級船長牌的人士,須在考試前修讀有關的海事課程,並要有僱主證明的船上工作實習紀錄。

明年自願形式推行持續進修

該處又會要求本地載客船隻的船長須修讀持續進修課程,港府正與課程提供者訂立課程大綱及認可制度,預計明年先以自願形式進行。至於所有申請一級船長牌的人士,須參加船隻駕駛操作評估,海事處正與職業訓練局探討建立「模擬駕駛操作系統」的可行性,並會諮詢業界,而日後駕駛快速載客船隻的船長,將須持有類型級別證書。

香港航業海員合併工會會務主任李國強表示,現時單靠口試及筆試考核報考船長牌的人士,未必能準確判斷他們的駕駛能力,相信加入模擬駕駛甚至實際的駕駛考試,可更好地評估考生的能力。

目前考獲三級船長牌的人士可駕駛總長度不超過十六米的非遊樂船隻;二級船長可駕駛總長度不超過二十六米的非遊樂船隻;一級船長則可駕駛總噸位不超過一千六百噸的非遊樂船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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