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經過「十年辛苦」,寫出一部《石頭記》;在下歷經了十分鐘的艱苦構思,昨日也寫出第一回的《小強記》,第二回則今日再續。

話說小強生於××九七年,其父家大業廣,視愛兒如掌上明珠,一心待至××一七年、兒子二十歲時,便將大筆財產分贈予他,由他全權調度。奈何兒子恃寵生驕,個性蠻執,在××○三年時,就已將傳統上人人凜遵的家規──「不得忤逆父母」視為惡法,他當街示威,成功迫使父親將家規撤去。待至××一二年,小強又佔據老家門口數日,舉行「反家教運動」,將尊長敬上、親愛父母的傳統美德視為「洗腦教育」,堅拒奉行,揚言「我一步都不會退讓!」其父無奈,又將家教撤銷。

小強開口閉口民主自由, 終日追求個性解放,今年他已十六歲,不出數年財產便可到手。父親卻惶惶終日,生怕他一旦全盤掌控偌大的財富以及獨立自主之後,將會愈發放縱,無可收拾。但父親仍不肯食言,只打算在小強二十歲時的財產自主權上加上一點限制。豈料小強聞言後,旋即情緒失控、歇斯底里,說要籌劃在十七歲時佔據大宅中堂,以示抗議……

讀者諸君,你是較同情父親,還是較同情小強?如果這部小說由你續寫,你又會如何鋪排父親應付兒子「佔中」行動的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