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早前有部三級片《一路向西》,講的是港人北上桑拿按摩尋春的故事,拍得講究,有點品位。現實中,深圳等地的按摩因提供「波推」、「打飛機」等涉黃服務,且價格適中,還能解決一晚住宿,備受好色港人歡迎。

法律上,「打飛機」其實打的是擦邊球。據內地刑法學理論,賣淫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與不特定的對方發生性交和實施類似性交的行為,這意味着提供手淫服務,並不能與《刑法》規定的組織、強迫、引誘、容留賣淫的「賣淫行為」畫上等號。不過,內地公安理解各有不同,有的地方以公安部批示為指引,認定手淫服務屬於違法的賣淫行為,有的地方則嚴格按照法律辦事,只認定手淫服務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處罰也只有罰款或拘留。

有媒體報道,南海一髮廊老闆因組織涉黃按摩,被南海檢方以組織賣淫罪提起公訴。其後,被告律師指出起訴不當,檢方即以「不應當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為由撤訴。此案曝光後,引起廣泛爭議。廣東高院前晚明確回應稱,提供手淫服務的行為,現行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均未明確規定為犯罪行為,按照罪刑法定原則,此類行為不認定為犯罪,該行為是否為犯罪應由立法機關和司法解釋部門予以明確。

南海檢方和廣東高院如此執法,顯然是尊重法律之舉,值得一讚,好色的港人也可鬆口氣。但要說的是,「打飛機」等類涉黃行為是否構成賣淫,其實打出了法律漏洞,亟須司法解釋。現在各執一詞、各按各的理解辦,一不嚴肅,二不尊重人權,凸顯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