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一名林姓男子近日嫌開車時陽光刺眼影響視線,購買一副廉價太陽鏡,他戴上太陽鏡駕車時,卻將前面的紅燈看成黃燈,闖過路口被交警攔下,罰款兼扣分,令他一肚火。當地工商部門調查後發現太陽鏡屬劣質產品,不能抵擋紫外線,可能會損害眼睛。

林姓男子日前於夜市買了一副價值三十元(人民幣.下同)的黃褐色太陽鏡。事發當日,他開車經過一路口時,交警攔下他,指他大膽闖紅燈,他起初一頭霧水,除下太陽鏡才知出事,驚覺前面原來是紅燈,交警指是他的太陽鏡作怪,他無奈之下被罰款和扣了六分。

當地消保科其後收到其投訴,調查後發現林所買的太陽鏡是劣質貨,鏡片是塑料,沒有保護眼睛作用,更可能令紫外線入眼,損害眼睛晶體狀,嚴重會導致白內障。

同市劉女士早前亦於一眼鏡店買了一副八十元的太陽鏡,戴了一天便淚流不止並出現紅腫情況,經診斷證實太陽鏡質量不合格,損害視力,並患上角膜水腫,經消保委交涉,店主向她賠償二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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