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很久以前,有一個名為陳X強的小子,生於無何有之鄉,出世年份為公元何年,已難確考,只知是在XX九七年,究屬○○九七,抑或一○九七?則早已無從得知。

小強生於太平之世、富貴之家,其父為大富長者,家中田連阡陌、宅第連雲。孩子初生之時,大富長者欣喜無限,虎父何虞生犬子?於是父親在小強初生之日便許諾,待他二十歲成年之時,亦即XX一七年,便會將其中一大筆身家分贈予他,由他全權控制、自由調度。

孩子一天天長大,也巴巴地盼望着XX一七年的來臨。但此子從小驕縱成性,行為偏執,與父親的關係也漸生疏離。及至他六歲時,即XX○三年,父親見孩子年歲漸長,於是搬出家法、家規,要求兒子在鄉中祠堂焚香起誓,要他不得忤逆父母,否則必致人神共誅。此法乃尋常家規,同鄉之人,家家俱有,父親本以為此舉只是平常之事。豈料六歲的兒子竟老羞成怒,並遊街抗議,認為其父是以惡法相加,明言誓死不從。父親生性慈和,愛子情切,又不欲惹來同鄉笑話,於是答應兒子將家規撤去。

詎料,兒子長大後更形驕縱,在十五歲,即XX一二年又發動了一場「反家教運動」,其父為息事寧人,再次退讓。結果,孩子十六歲時,竟說要佔領大宅中堂了。欲知後事如何?明日再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