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樂壇組合「廿四味」兩名成員「阿傑」梁永傑及「阿肥」陳偉雄被指去年四月八日於中環酒吧內,涉夥同另三名男子圍毆一名男酒客,早前審訊後,「阿傑」、「阿肥」及其中一名被告獲判襲擊罪不成立。第五被告鄭浩輝裁定意圖傷人罪成,昨判監十五個月,首被告郭志明被裁襲警罪成判監三個月,另賠償七百元。

案件編號:DCCC 98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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