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諾登日前突然離開香港,取道莫斯科前往厄瓜多爾尋求政治庇護,動筆之時尚未能證實他的最新動向。

九七前,香港是冷戰東西方角力的諜戰場,但港人不需要為複雜的國際關係憂心,因為英國殖民政府自會處置,當時香港一方面在西方陣營,另一方面英國又先行與中共建交,默許中共的外圍組織在港活動。九七後,香港主權易手,但有「一國兩制」特殊國際地位,而中共與美國的關係既是互相利用,也有明爭暗鬥,香港的微妙處境絕不下於九七前,甚至可說是猶有過之。不過,香港的主政者沒有處理這類國際間諜戰的經驗,自然顯得左支右絀。

斯諾登逃來香港,對特區政府是燙手山芋,若把他交回美國,會招致國際輿論責難;由他申報酷刑聲請,勢將演變成漫長的訴訟戰,有如一九四九至五○年間的「兩航事件」,特區政府頓成中美之間的磨心;現在拒絕把他交予美國,當然會招致美方不快。美國國會在一九九二年通過《美國─香港政策法》,據此法案,美國政府將繼續把香港視作一個在政治、經濟、貿易政策方面與中國完全不同的地區,並在外交政策上把香港特區政府與中共區別對待。斯諾登事件後,美國會不會年年檢討香港的特殊地位,一如以前年年檢討對中共的「最惠國待遇」作為報復呢?這或會成為未來香港政治的一個變數。

事發之初,毓民已在本欄表明立場:斯諾登在港應受保護,政府對他的處置應合乎法律程序正義。前者總算是合格,後者卻有一些疑團未解,例如特區政府與美國之間的交涉,雙方現時是各說各話,到底真相如何?

另一件事則更加離奇,斯諾登透過第三者拉線,找上了民主黨的何俊仁幫忙。何事成後卻立即向傳媒大爆內幕,無視律師為當事人保密的專業操守。香港政客的「抽水」成癖,真的是無可救藥!民主黨內有親英美派系,亦有大中華民族主義者,何俊仁可算是後者的代表人物,那位為斯諾登拉線的第三者到底是何方神聖?此事的處理手法不符美國利益,而以何俊仁在一○年入中聯辦談判的「往績」,人們難免會浮想聯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