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落案控告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李德其兩項普通襲擊罪名,懷疑有人去年底在黃大仙消防局內與同僚發生爭執期間,涉嫌拾起洗地用水喉射向對方,李將於下月五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案發於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黃大仙消防局任總隊目的李德其(四十九歲),當時正發起工業行動並採取按章工作,即只執行緊急召喚、操練、巡查等工作,其他文書、保安及清潔工作則停止,期間,李被指拒絕洗地,與同僚發生爭執,有人疑拾起洗地用街井水喉射向對方,另一名總隊目報稱受傷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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