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林進文聲稱當時是想拍醒女事主,否認有非禮對方。

入境處一名女職員凌晨在蘭桂坊消遣後乘的士返回荃灣住所,司機卻疑借醉行兇,把車停泊在夜深人靜的荃灣華人永遠墳場外,然後雙手拍打女事主肩膀及掃向她乳房。事主受辱大驚,喝令司機載她返抵住所樓下後報警,警員抵達前司機曾經求饒「你放過我啦」。該司機否認非禮罪,案件昨於荃灣法院開審。被告自辯指自己學過急救,因擔心事主暈倒,才拍打肩膀喚醒她。案件押後裁決。

被告林進文聲稱當時是想拍醒女事主,否認有非禮對方。

案發在荃灣華人永遠墳場(箭嘴示)附近馬路口。

被告林進文(三十四歲)任職的士司機,事發前五個月開始駕的士謀生。他被控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於荃灣華人永遠墳場外非禮一名女子。年約三十多歲的女事主作供指,當晚在蘭桂坊雖然喝了三支細啤酒,但仍然清醒,凌晨約兩時乘搭被告駕駛之的士,欲返回荃灣海濱花園住所。途中,事主三次致電同在入境處工作的男友,要求他到住所樓下等候,而被告則不發一言。

的士經荃灣德士古道迴旋處,駛進永德街近工業區時,事主知道的士快要抵達目的地,於是閉目養神。事隔一會,她感到的士停下,睜眼已見被告從司機位撲過來,雙手按她肩膀,並順勢掃落她雙乳。事主形容「我好驚,周圍黑麻麻,乜都睇唔到」,然後知道的士正停泊海濱花園後面的墳場外。被告遭事主喝止,隨即慌張返回司機位,按事主指示駕車到達目的地。她向男友投訴被非禮,經過男友多次質問後,被告表示:「對唔住,你放過我啦!」該程約一百四十元車資,事主並無繳付。

事主曾學自衞術

辯方盤問下,事主同意在職時曾學自衞術,案發時亦頭腦清醒,但由於突然遭被告掃胸而感驚慌,故受辱後沒有「大叫非禮」。事主男友作供指,得悉事主遭非禮後,他截住被告理論,聽見被告曾解釋:「我只不過想拍醒佢,以為佢暈咗」,但他認為解釋並不合理,堅持報警處理。

法庭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出庭自辯。他指事主上車後只說要去海濱花園,沒有指明實際位置。當的士駛至德士古道後,他多次詢問對方仍不回應。他透過倒後鏡回望,卻看不見人影,於是把車暫泊在永順街路口。他回頭發現事主側身睡倒,便跪起身用右手拍打她的右肩膊,以拍醒事主。事主突然伸直身體,且懷疑被告非禮,遭她喝斥:「你搞我?你死梗喇!」被告承認曾經求饒,但他解釋道:「當時唔知佢係咪為錢而爭拗,總之我唔想搞大件事……求饒當和解。」

控方盤問時,他指停泊在永順街路口不會阻塞交通,方便拍醒事主問明目的地。他形容拍打事主已經是「最安全」的動作,盡量不嚇怕夜歸女子。辯方陳詞時質疑事主在當晚曾喝酒,記憶模糊及混亂,認為今次事件是「好大的誤會」。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八日裁決。

案件編號:TWCC 108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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