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耀剛被解僱後,所獲賠償不包括多年來的年假,潘入稟勞審處追討。

【記者李惠、馮惠詩報道】身家豐厚的前立法會議員黃宜弘捲入勞資糾紛。擔任黃宜弘私人司機近二十年的潘耀剛日前入稟法院,控訴黃宜弘多年來刻薄員工,並向對方追討六年來長達六十多日的有年假薪酬和特別獎金,金額多達八十八萬元,案件下月中在勞資審裁處開審。潘耀剛說:「佢對我冇情冇義,我真係冇晒辦法先會咁做。」

潘耀剛被解僱後,所獲賠償不包括多年來的年假,潘入稟勞審處追討。

黃宜弘被指是刻薄僱主,不准司機放假。

五十八歲的潘耀剛,九一年起任職由黃宜弘擔任主席的永固紙業有限公司,主要工作是駕駛私家車接送黃宜弘出入立法會及出席其他活動,離職前月薪為一萬六千元。潘耀剛憶述多年來從不放假,除須不定時工作外,週末大部分時間更要接送黃宜弘和其家人,動輒工作十多個小時,「星期六、日通常忙過平時,因為佢(黃宜弘)有好多活動,成日要周圍去。」

家有白事冇假放

潘放假日已寥寥可數,但黃宜弘有時更以「要用車」為由不准他請假。兩年前,潘因家有白事而請假一天,但換來卻是冷冷一句:「我要車點算,冇得放。」潘先生惟有即晚放工後到靈堂致祭家人,「第二日送埋佢上山就返工幫佢揸車。」

大假獎金遭剋扣

潘耀剛啞忍逾二十年,期間雖一度離職,但仍返回原來的工作崗位。即使多年來嚴重放假不足,潘耀剛仍毫無怨言,「我成日諗住自己都係打份工,做生不如做熟,諗諗下就由得佢。」直至本年三月初,潘以家有要事為由再次向黃請假,豈料對方仍不批准,「佢更加叫我主動辭職」。潘堅持放假,但翌日復工後即時被黃無故解僱。

潘耀剛其後收到糧單,赫然發現公司沒有將他多年來的百多天大假計算在內,僅給他一個月代通知金、一筆為數十一萬元的長期服務金,及該月工作兩天的千多元工資。潘多次接觸黃宜弘不果,個多月後到勞工處求助。勞工處職員曾一度聯絡上黃宜弘向他查詢欠薪事宜,但得到的回應是「無得商量」。

「跟咗佢咁多年,冇功都有勞,佢咁樣對我實在太過分。」潘耀剛其後決定入稟勞資審裁處,向永固紙業有限公司追討十年年假薪酬和特別獎金。但因追溯期不得超逾六年,潘惟有改為追討最近六年的年假薪酬,及公司規定做滿五年可得的三十萬特別獎金。

被黃宜弘無理解僱後,潘耀剛一家除「手停口停」外,他本人亦深受事件困擾,他現在最希望事件可以盡快解決,「之後再搵份合適嘅工,我唔食屋企人都要食。」本報就事件致電黃宜弘,他以「好多朋友喺度唔得閒」匆匆掛線,後來再以電話或短訊亦未能與他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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