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任內用公帑買酒特多、特貴,並且有兩年的存酒量未有保存記錄。(資料圖片)

港府昨日公布特首、三名司長和十二名局長,在過去三年用公帑買酒及存酒情況,證實「貪曾」前特首曾蔭權爵士在任內最後兩個財政年度,買酒數量特多、特貴,當中更包括烈酒,耗用開支相等於三司十二局同期買酒量的總和,「一個頂十五個」。而且曾蔭權治下的特首辦,竟未有保存好貪曾最後兩年的存酒數量,令人懷疑有人故意銷毀或不保存有關記錄,以便有人可私吞或轉送這些用納稅人公帑購買的貴價酒。有立法會議員狠批曾蔭權窮奢極侈,要求政府徹查及交代有關名酒的去向,若有人涉嫌私吞公物,廉政公署應立即將有關貪官繩之於法。

曾蔭權任內用公帑買酒特多、特貴,並且有兩年的存酒量未有保存記錄。(資料圖片)

東方報業集團早前揭發貪曾涉嫌私吞由內地政府送贈港府的名貴茅台。(資料圖片)

特首與三司十二局 購入酒類存量(瓶)

特首及三司十二局過去三年購入酒類

港府昨日發出新聞稿,披露特首及三司十二局在一○年四月至一三年三月的三個財政年度,合共用了逾六十七萬元公帑,購買二千一百一十七支酒,平均每支酒開支約三百一十八元。新聞稿特別以一二年七月一日政府換屆為界,分列出曾蔭權管治班子與特首梁振英新班子的買酒開支,顯示前者不論是買酒的數量和價格,均較新政府多和高。

其中曾班子在一○年四月至一二年六月的二十七個月內,一共用了五十四萬六千多元買入一千五百九十八支酒,即平均每月用逾二萬元買酒,每支酒平均價值約三百四十二元。反觀梁班子在一二年七月至一三年三月的九個月內,則僅用了十二萬五千多元買酒買入五百一十九支酒,即平均每月僅用約一萬三千多元買酒,每支酒平均只需約二百四十一元。

曾班子買酒特多特貴,元兇正是貪曾本人。曾蔭權單在一○至一一年度,便用了十二萬一千多元公帑買入二百一十八支酒,幾乎等於三司十二局在該年度買酒開支的總和。貪曾該年度平均每支酒價值高達五百五十七元,較三司十二局平均每支酒只需二百四十四元高出超過一倍。

未計算他人送贈名酒

到了一一至一二年度,即曾蔭權任內最後一個完整財政年度,貪曾再變本加厲,用了近十四萬元公帑買入二百二十三支酒,當中包括四支烈酒,平均每支酒要六百二十八元,反觀三司十二局在該年度僅合共用了九萬多元買酒,平均每支只需二百八十二元。

最離譜的是,港府同時公布了三司十二局最近四個財政年度尾的存酒量,但特首辦方面僅有一二年三月和一三年三月的數字,一一年三月和一二年三月、即貪曾任內的存酒量,竟是「沒有資料」,理由是特首辦在貪曾治下每次更新存酒記錄後,舊記錄多已被取代,未知是否與特首辦早前被揭擅自銷毀大量內部機密檔案有關。而且該數字只反映用公帑購入的酒類存貨,未有計算由他人送贈港府的名酒,包括涉嫌被貪曾私吞的名貴內地茅台酒。

其他司局長方面,任內買酒最多的是林瑞麟,其中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在他出任局長期間,一共用了七萬三千多元買入逾二百支酒,當中包括兩支烈酒,他轉任政務司司長後,再最少用了三萬六千多元買入一百五十五支酒。前商務及經濟發局局長劉吳惠蘭,亦最少於一○至一一年度用了六萬四千多元買入一百四十三支酒。最離奇是負責環保政策的前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亦最少於一○至一一年度用了一萬一千多元買入一百零八支酒。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狠批曾蔭權每年動用十多萬元公帑買酒,每支價值達五、六百多元,窮奢極侈,新政府必須向貪曾追查:「小市民偷一蚊都無份工,曾蔭權存酒下落不明都逍遙法外,令人嘩然。」議員范國威質疑貪曾有否將這些公家酒私吞或轉送內地官員,以謀取其他延後利益。議員陳家洛斥廉署調查貪曾案多時仍未有下文,現有新證據出現,廉署應加緊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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