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入境處成功瓦解一個曾安排四十人假結婚的中港假結婚集團,集團港人女主腦昨在區域法院被重判入獄四年,是歷來判刑最重的同類案件。集團最少安排二十對「假夫妻」在中港兩地結婚,收取的犯罪得益不排除達一百萬元之多,另一名男骨幹成員將於下月四日判刑,入境處仍續調查。

「假配偶」獲酬5千元

被告陳秋嬋,三十一歲,報稱無業。入境處首席入境事務主任(執法)蔡裕能指,○八年深入調查後鎖定被告為主腦,同年將她拘捕,在其家中搜出大批與假結婚有關的詳細紀錄,相信於○五至○六年間最少安排二十宗假中港婚姻,主要在港行禮。

因被告被捕後採取不合作態度,加上要逐一查問涉案人士,故調查經年,至去年正式檢控被告串謀詐騙罪名,昨在區院被判串謀詐騙入境處罪成,入獄四年。

蔡裕能表示,集團收取每名擬假結婚的內地人三至五萬港元酬勞,即集團收取的犯罪得益可高達一百萬港元。據了解,集團另有一名四十一歲男骨幹成員受僱於被告,主要負責登報紙或「搭上搭」利用人脈招攬港人與內地人結婚,每名港人「假配偶」可獲三至五千元報酬。

蔡補充,涉案內地人「婚後」一般會申請探親簽注,以雙程證來港打黑工,部分則會賣淫,數年後甚至會向內地申請單程證,但強調任何人一旦被發現以欺騙手段取得香港居留身份,其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會被取消,並被遣返。

本案另有十五名涉案港人早前已被定罪,入境處已將部分涉案內地人資料通報內地執法部門,相信他們未來申請來港簽注時會有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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