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麥齊光及曾景文全部控罪成立,兩人不單要面對判囚,還需支付百萬元的律師費,亦要償還詐騙政府的租津連利息合共一百八十八萬元,超出騙款近兩倍半。假若二人提出上訴後終極敗訴,或放棄上訴,公務員事務局可能會採追究行動,當中兩年內將退休的曾景文或會盡失約七百萬元退休金,及每月約四萬元長俸。

五十八歲的曾景文於八一年加入政府,目前為路政署助理署長,月入約十三萬元。有熟悉公務員人事者估計,若曾於二○一五年滿六十歲退休,將可一筆過領取約七百萬元退休金,另加每月長俸約四萬元。已退休的麥齊光,料於一○年退休時已領取約一千萬元退休金,每月可領六萬元長俸。政府一般不會要求違規公務員退回已領取的退休金,但可以取消其長俸。

高官案例多判緩刑

麥齊光及曾景文串謀詐騙等六罪全部成立,最高刑罰分別是判監十四年及七年,罰款五十萬元。不過綜合過往多宗高官詐騙租津案,多判囚八個月至九個月並獲准緩刑居多。

其中,地政總署前助理署長樊容昌去年騙取租津一百六十多萬元,被判囚八個月緩刑兩年,同時喪失七百萬元退休金,並要賠償本金連利息三百六十八萬多元。○○年稅務局署理局長單羅玉蓮因騙取三十三萬元租津,被判監九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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