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美國正式對走佬特工斯諾登提出刑事檢控,尋求港府將之拘捕並遣返,決定斯諾登命運的關鍵時刻到了。斯諾登不會束手待斃,他必然會利用本港司法程序進行拖延戰術,他也說過,他的命運將交由香港人及香港法庭決定。然而,斯諾登最終會不會被遣返未必由本港法庭說了算,而是取決於中美角力。

牌面上看,港美簽有引渡協議,有三十多種刑事罪行可以引渡,然而斯諾登案卻是例外,美國指控他洩露國家機密,觸犯間諜罪,但本港並沒有國安法,洩密不是刑事罪行,只要本港法庭認定斯諾登是良心犯、政治犯,且遣返後可能遭到不公正對待,就可以拒絕美國的引渡要求。

再就本港民意而言,支持引渡的不足兩成,反對引渡的高達五成,既然主流民意傾向留下斯諾登,法庭判案不能與民意背道而馳。事實上,香港一直扮演避難所角色,既然庇護了不少來自中國內地、東南亞以至世界各地的良心犯,為甚麼不能保護美國的良心犯呢?如果本港法庭支持美國的引渡要求,必予外界屈服壓力的印象,所謂司法獨立也就名存實亡。

實際上,決定斯諾登命運的不是法庭上的辯論,而是中美幕後的較量。從中國外交部要求美方就監控全球作出解釋,到官方傳媒發表多篇批美文章,不欲港府輕易將斯諾登遣返之心昭然若揭,否則北京將顏面無存。問題是中國有不少軟肋掌握在美國手中,大量裸官更形同人質,中國能頂得住美方壓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