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黃賢昇(右)昨由女親友陪同到庭受審。

女生為備戰文憑試向一名「信得過」的基督徒中六男生借筆記抄寫,男生聲稱腳傷要求女生到其家,她不虞有詐上門專心抄寫時,男生涉嫌向她強吻、熊抱及推倒床上,更企圖進一步侵犯,惟女生極力掙扎,未能得逞。最終男生涉嫌掏出下體貼到她嘴邊,並自瀆把精液射到女生臉上,她在數天後告知朋友及報警。

被告黃賢昇(右)昨由女親友陪同到庭受審。

男生事後被控一項非禮罪,案件昨於屯門法院開審,女生作供時哭訴錯信被告,「淨係錫我,我已經覺得好惡心、好核突。」被告黃賢昇(十八歲)被控在今年三月三十一日,於其天水圍景湖居住所內非禮女事主X。現年十七歲的X在屏風後作供,她指認識被告三年,因文憑試快將開考,她在案發日向被告借「科技與生活科」筆記溫習,但被告稱腳傷行動不便,邀她上門抄筆記,惟她入屋後發現被告雙腳無傷。

X抄筆記時,被告突靠近並用雙手捧住她的臉欲強吻,X立即用手掩嘴並提醒被告:「我知你唔會錫落嚟,你有女朋友o架!」惟她最終遭被告強行濕吻,被告繼而用雙手環抱她「挾」她入睡房,並把她推倒床上隔衫摸其胸及私處。

被告脫褲掏出下體放到X的嘴,X緊閉嘴唇堅拒口交。被告遂俯身自瀆,並將精液射在她臉上及頭髮處。X表示之後即衝到廁所洗臉,然後拿走被告借出的筆記匆匆離開。

X接受辯方盤問時透露,被告在facebook內上載不少他和女友的合照,因此案發前「無諗過」被告心存不軌。她當時亦曾不斷提醒被告受過浸,並說:「你要搞,就搞女朋友,唔好搞我。」

辯方稱兩人擁抱入房

辯方呈上X的facebook截圖,顯示她在愚人節即案發翌日仍留言開玩笑,指「有一條友好順利畀我呃到,笑死朕」,其後又上載被告的筆記內容,質疑她沒有受「非禮」事件影響心情。

辯方又質疑X當時與被告互相擁抱入房親熱,X更主動握住被告下體。X對此否認,但同意兩人在完事後曾勾手指尾,她並答允守住「兩人之間的秘密」,因當時想盡快脫身才這樣做。案件押後至七月四日續審。

案件編號:TMCC 12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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