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豚王」興訟告前大廚
人氣日本拉麵店「豚王」,指該店的著名日籍拉麵師傅兼董事生田智志,今年一月離職「豚王」後,即與另一公司在大坑開設新的拉麵館,並使用與「豚王」相類的海報及照片宣傳,又撬走了前公司數名員工;「豚王」認為會令食客誤以為新店與「豚王」有關且有違董事職責,昨入稟高院要求禁止他及其麵店出售以「豚王」名義宣傳的拉麵,交出所有涉及用「豚王」名義的宣傳物品、禁止再作任何違反前公司責任的行為,並就「豚王」損失賠償。
原告鄧振豪(右一)與被告生田智志(左二)之前合作經營「豚王」,但被告被指已過檔另一間拉麵店。(設計圖片)
四名原告依次是豚王拉麵有限公司、正向有限公司、New Topworld Holdings Limited、Butao Rame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被告分別是生田智志(IKUTA SATOSHI)及位於大坑京街的「Nagi拉麵」經營者。「豚王」老闆鄧振豪昨向本報承認有入稟一事,但已交律師處理,不便回應。記者又往京街的「Nagi拉麵」查訪,但店舖重門深鎖。
入稟狀指,首被告原在「豚王」任大廚,今年一月離職後,二月即出任次被告在京街開業的「Nagi拉麵」(下稱該店)之顧問,獲佔四成股份。原告指首被告當時以「豚王」名義宣傳該店,將「豚王」海報換上該店的標誌張貼。原告稱這會令食客以為新店是原告分店。被告又以原告所用照片的相類似照片,在facebook開設戶口宣傳,進一步令食客混淆。
被告五月撕走海報道歉
原告續指,首被告未離職前是第四原告的董事,惟他離職後即投資一百萬元到該店並參與裝修設計,更撬走原告的三名日籍員工,令原告利益進一步受損。原告曾經發出律師信予被告一方,首被告今年五月向原告道歉並撕走海報;惟原告認為不夠,遂興訟處理。
案件編號:HCA 106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