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菲傭Gutierrez Josephine B.與外籍漢在港誕子,母子申請居港權被否決後,遂提出司法覆核,早前已被高院判敗訴,菲傭不服判決,但只替兒子Gutierrez Joseph James(十七歲)申請上訴,昨亦被上訴庭駁回。

法官在判詞指其子能留港全因母親在港工作,當母親回國時他有可能跟隨,而他根本沒有從今以後都留港生活的準備,因此當局拒納其子居港權申請並無不妥。

案件編號︰ CACV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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