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繼消防處救護員會後,救護主任協會亦要求增設急救醫療船,以便發生海上災難事故時有足夠地方及儀器進行急救,特別是去年十.一南丫島海難事件,反映成立獨立的急救醫療船有迫切性,更可避免佔用消防滅火輪及水警輪的空間,又指如英國、美國、新西蘭及內地亦有相關設備,促本港盡快設立。

消防處救護主任協會本月四日去信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要求設立急救醫療船。主席鄧建泰指現時一旦發生海難,要借用滅火輪及水警輪進行急救,做法並不理想,因救護人員要攜帶大量儀器登上兩部門的船隻,可能會因為待救人數大多而沒有足夠空間。

此外,有關船隻作救火及執法用途,沒有足夠空間供救護人員進行急救,該會曾嘗試將模擬病人放進有關船隻,發現空間相當狹窄,救護主任將病人放進駕駛艙地下進行急救時,要將病人緊貼在駕駛員的座位下,情況極不理想。鄧表示若能安排傷者在急救醫療船進行救治,可節省時間,讓傷者及時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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