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昨日以二十四票贊成、三十三票反對及五票棄權,否決民建聯議員蔣麗芸提出,罷免獨立議員黃毓民及人力議員陳偉業議員資格的議案。

兩人因協助組織非法集合罪成,早前分別被判監六周及五周,根據《基本法》可在在席三分二議員支持下罷免兩人議席,昨日的爭拗點為兩人獲法庭批准緩刑,毋須即時入獄,立法會是否還可罷免兩人議席。

議案最後在泛民主派及部分建制派反對下被否決,但議員仍可於立法會大會再次提出有關議案。但蔣麗芸表示,再於大會提案亦很大機會不夠票,會與黨員研究後再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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