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有兩套是非標準:一套叫是非標準,一套叫中國是非標準。

君不見英國倫敦發生恐怖分子斬人事件,一名兩孩之母惟恐傷及無辜學童,冒生命危險勸降兇徒。結果,見義勇為的好媽媽被英國人封為天使。

中國早前亦發生多宗恐怖校長姦淫事件,引發一人一相抗議活動,婦女們紛紛舉起紙牌,上書「校長:開房找我,放過小學生」字樣,拍照上載網絡。結果,發起活動的葉海燕被當局拘捕。

同樣挺身而出,後果截然不同,足證中國是非的特殊性與相反性。儘管警方信誓旦旦說,葉因持刀傷人被捕,可網絡民眾大多將官話自動轉成鬼話,大家討論的焦點是──到底那抗議活動得罪了甚麼人?觸犯了哪門子王法呢?

事到如今,只能這樣說了:根據中國是非標準,校長姦淫女生是獲得允許的,小學生是不該獲得保護的,網民聚眾聲討校長,實乃顛倒是非的錯誤行為,光天化日宣洩不滿,更是尋釁滋事的大罪,危害國家安全,意圖顛覆政權,當局沒把發起人送去勞改,已經算是寬宏大量了。

但問題又來了,根據中國是非標準,小學生不該受到保護,那誰最應該受到保護呢?有了,貪官是也!不信,可以試試在大庭廣眾舉起牌子:「抓人找我,放過貪官。」說不準,可以得個好國民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