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歐健聰

【本報訊】浸會醫院男醫生去年一月底於醫院診症室內替女護士進行入職前身體檢查時,涉嫌向她揸胸非禮一案,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一項非禮罪表證成立。他自辯時指已忘記當日情況,但他承認紀錄顯示他確曾替女事主檢查乳房。被告又認同醫生為尊重病人感受,檢查前應解釋清楚檢查的程序,但他表示自己有或忘記徵詢病人的同意。

被告歐健聰

現已離職浸會醫院的被告歐健聰(三十二歲),昨接受控方盤問時指,自○六年六年多內先後任職七間醫院及一間醫療機構。被告自言已忘了事發時情況,又指因要在十分鐘內完成病人的身體檢查,故難以徹底檢查特定部分。被告補充,有年長婦產科醫生曾表示只隔衣或隔胸圍摸胸替女病人進行乳房檢查是可行做法,控方即時追問該醫生的名字時,被告則改稱其實是一名病人告訴他此事,他亦同意這樣檢查法有欠全面。案件審結,控辯雙方下週一作結案陳辭。

案件編號:KCCC 39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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